广东工业大学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22-09-13点击数:



广东工业大学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工作职责(讨论稿)


一、 在学院领导下,全面负责本学院实验室工作。

二、 协助学院领导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,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
三、 领导并组织落实完成实验室各项工作任务。

1.协助副院长组织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,认真落实实验设备的选型、验收、调试和数据测定分析等工作。协助学校做好实验室评估、设备验收、清产核资等工作。

2.协助学校组织好本学院的实验室评估、示范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申报、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、清产核资等工作。

3.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,具体安排实验室人员工作和实验室使用时间,协助教务处制定本学院实验教学课表,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。积极开放实验室,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科研、技术开发、课外科技活动场地和条件。

4.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,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,配合教学要求,更新实验内容,改革教学方法。负责更新和完善实验指导书、实验教材,自制实验设备。

5.按照学校的经费使用规定,掌握和合理使用实验维持费;完成实验设备的管理、日常维护、简单维修工作,保障实验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。

6.负责制定实验室内部各项规章制度,并组织和监督措施的执行,监督实验人员责任制的执行。搞好实验室的安全和环境卫生。

7.定期检查实验人员的工作日志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情况,定期汇总实验室使用人时数。协助学院组织实验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培训工作。

  8.负责落实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上报工作。